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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公文轉知-不當販售大象CITOSOL相關事宜

發表於

 發文單位: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100)國藥師平字第1000972號
 
主旨:敬請加強輔導 貴會會員不當販售大象CITOSOL相關事宜,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1、依據本會第十一屆第七次常務理監事會決議辦理。
2、有關「大象CITOSOL新聞致死事件」層出不窮,部份不肖藥師圖利私利,協助藥廠轉貨或販售「大象CITOSOL」已嚴重影響藥師形象及專業道德,為維護藥師之專業道德與形象。
3、敬請 貴會加強輔導會員,如有上述情事發生,建議 貴會以最嚴謹的態度與標準自行討論後,送縣市衛生局懲戒嚴辦,且不應接受任何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