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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自99年11月起對於交付機構分階段執行上傳資料勾稽,請確實配合辦理。

發表於

1.本辦法業經行政院衛生署99年11月22日以健保桃字第0993014359號令發布施行。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