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tpip1 在 2009, 九月 2 - 15:25 發表
1、請問入會需攜帶哪些證件?
答:
入會主要分為新入會及轉會,若要自行開業者請參閱藥局設立部份。
2、請問公證合約是什麼?有必要簽訂嗎?怎麼簽呢?
答:
(1) 公證合約主要是由台北縣藥師公會公證,保障勞資雙方於工作上責任與義務所簽訂的一份契約書,並具有法律效力。
(2) 當是否簽訂因人而議(請自行選擇),當勞資雙方發生爭執時,可以合約內容調解。
(3) 醫院、診所(一式五份)
藥廠、公司、藥商(一式三份)
至公會網站下載後,列印一張,將空白處填寫,並於甲方簽名蓋章、乙方填寫資料蓋上大小章後攜至公會辦理。
3、暫時離職不執業需要退出公會嗎?
答:
可以辦理註銷執業執照,而不需要退會,退會者將無法得到公會相關資訊,並於再次入會時必須再繳交入會費NT 9,850元
4、於公會辦理完手續後,要到哪個衛生所辦理執業執照登記?
答:
執業執照繳銷者:台北縣所屬各衛生所皆可。
執業執照登記者:至執業當地衛生所辦理。EX:於永和工作,就到永和衛生所辦理。
5、自行設立藥局的藥局名稱是否和別人重覆,要如何查詢?
答:
請洽各地衛生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