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所屬會員如有兼營製售食品者,應於103年12月31日前至食品業者登錄平台完成登錄作業並取得字號,詳如附件。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4月9日 發文字號:FDA管字第1031800137號 主旨:倘有民眾持新竹市「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桃園仁愛之家附設新生醫院」林壯拱醫師於103年4月4日至103年10月3日期間開立之各級管制藥品處方箋,請勿調劑。<詳如附件,並請轉所週知>
轉知行政院衛生署來文,詳如附檔,請 查收!(共2件) 【文號1021406】: 「應施輸入查驗中藥材之相關查驗規定」,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02年7月22日以署授藥字第1020003747號公告發布,茲檢送公告影本乙份,請 查照。(完整公文詳附檔) 【文號1021441】: 公告含Hydroxyethy1 starch類成分藥品之臨床效益與風險再評估相關事宜。(完整公文詳附檔)
發文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FDA管字第1001800791號 主旨:有關「蘇釗人診所」負責人蘇釗人醫師因醫療不當處方使用管制藥品,業依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處以罰鍰,並依同條例第36條規定,處以停止處方、使用或調劑管制藥品6個月,處分日期自民國100年9月20日至101年3月19日止,請 貴會轉知會員,於上述期間如有發現該醫師所開立之管制藥品處方箋釋出,請勿予以調劑,並知會本局,請 查照。 (公文詳見附件)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來函 主旨:有關報載民眾無醫師處方箋即可自行購買避孕或墮胎用處方藥乙事,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惠請 貴會加強輔導並轉知所屬會員應遵循藥事相關法規,併請各衛生局加強查核。 詳見附件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28日 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1001301729號 主旨:修正公告「塑化劑污染食品之處理原則」。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
發文單位:新竹市衛生局
依據新竹市衛生局100.02.15(100)衛醫字第1000001880號函辦理。
詳如附件,請開閱。
1.本辦法業經行政院衛生署98年12月31日以衛署藥字第0980302525號令發布施行。 2.檢附「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行政院衛生署98年12月31日衛署藥字第0980302525號令」、「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乙份,謹請參閱。
主旨: 日本厚生勞動省及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於日前發佈有關「鹿便王」、「紅九龍寶」、「Superdrol」、「Halodrol」、「M-Test2」、「STEAM DIETARY SUPPLEMENT」等產品之警訊,經查行政院衛生署未曾核准此一產品,為保障民眾使用安全,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切勿販賣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之藥品,俾免觸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8年8月27日衛署藥字第0980307603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衛生署公會影本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