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2011, 十一月 16 - 14:59 發表
發表於
發文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FDA管字第1001800791號
主旨:有關「蘇釗人診所」負責人蘇釗人醫師因醫療不當處方使用管制藥品,業依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處以罰鍰,並依同條例第36條規定,處以停止處方、使用或調劑管制藥品6個月,處分日期自民國100年9月20日至101年3月19日止,請 貴會轉知會員,於上述期間如有發現該醫師所開立之管制藥品處方箋釋出,請勿予以調劑,並知會本局,請 查照。
(公文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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