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2012, 四月 17 - 10:17 發表
發表於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1年4月11日FDA管字第1010023114號函:
主旨:
行政院於101年4月6日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當日生效,請查照並惠轉貴屬知照。
詳如附件或至TPIP平台下載查詢http://www.taiwan-pharma.org.tw/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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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1年4月11日FDA管字第1010023114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