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2012, 十二月 3 - 15:13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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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以下稱「本辦法」)業由行政院衛生署於101年11月6日以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268號令修正發布,自102年1月1日起施行;但 第6條、第7條、第10條及第24條自發布日施行,請 查照。
(詳文請見附件,隨文附上切結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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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以下稱「本辦法」)業由行政院衛生署於101年11月6日以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268號令修正發布,自102年1月1日起施行;但 第6條、第7條、第10條及第24條自發布日施行,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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