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2014, 二月 14 - 12:47 發表
發表於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2月11日
發文字號:(103)國藥師平字第1030204號
主旨:請告知所屬會員,不得經醫師處方,擅自調劑供應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
詳如附件,請務必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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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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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請告知所屬會員,不得經醫師處方,擅自調劑供應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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