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2014, 十二月 3 - 12:10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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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函釋「藥局依法設置帳簿相關事宜」乙案,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03年11月27日北區國稅新竹綜字第1030300261號函辦理。
二、 謹請最慢於12月10前回覆「輔導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設帳調查表」,以郵寄方式至新竹市中央路112號6樓或傳真至03-5216893辦理。
三、 隨函檢附上述公函及輔導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設帳調查表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