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重要公告】執業執照換照說明

發表於

                  執業執照換照說明

1.換照時間為104/10/1~104/12/30,請務必如期配合換發執業執照業務,以免屆

時違反藥師法第7條第2項之規定,將會處以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2.辦理換發執照需檢具下列物件:

a.申請書(附件一);非本人請附委託書(附件二);如執照遺失請附切結書(附件三)

  p.s.由公會統一送件者,委託書請把申請人的部份自行填妥,受託人由公會統一蓋章,謝謝!!

b.繳交原執業執照(請自行影印一份留存,以因應換證空窗期)

c.藥師證書影本乙份

d. 1吋正面照片1(三個月內脫帽半身照,背面註明姓名、執業單位、ID No.)

e.身份證正反影本乙份

f. 6年至少150點繼續教育學分證明(98/12/31~申請換照日)。

g. 執業執照換發規費300

3.學分請自行至衛福部網站查詢及列印 https://ma.mohw.gov.tw/maportal/

4.請提早送件,缺件不受理。

5.醫療機構請統一收齊後,自行至衛生局辦理;其餘換證藥師公會代收,並於每週四上午統一送件 (急件請自行送件)。上週所送之執照,請自行至公會領回。

收件時間/送件時間

單位

101107日收件      108日送件

國軍醫院

1081014日收件     1015日送件

馬偕醫院

10151021日收件    1022日送件

台大醫院

10221029日收件    1029日送件

南門醫院

1029114日收件      115日送件

國泰醫院

1117號開始送件每週星期二

藥劑生公會

每週星期四

藥師公會

 

6.相關訊息請至本會網站查詢http://hccp.taiwan-phar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