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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有關「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自108年第4季由60大類藥品擴大為全藥品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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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呈健保署有關「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自108年第4季由60大類藥品擴大為全藥品類別,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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