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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為減少COVID-19感染及降低疫情傳播,自本(110)年5月3日起,第一類至第三接種對象之同住者納入公費COVID-19疫苗實施對象,請惠予協助轉知該等對象,儘速安排進行COVID-19疫苗接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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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少COVID-19感染及降低疫情傳播,自本(110)年5月3日起,第一類至第三接種對象之同住者納入公費COVID-19疫苗實施對象,請惠予協助轉知該等對象,儘速安排進行COVID-19疫苗接種事宜,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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