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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療(事)機構事業產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九點,並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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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療(事)機構事業產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九點,並即日生效,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