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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公會全聯會-轉知國健署函文】 刪除「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附錄四之「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並自111年5月15日生效,惠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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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附錄四之「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並自111年5月15日生效,惠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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