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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公函共2份

發表於

衛食藥字第1120003266號-「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9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400239號公告修正,並自中華民國112年4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衛食藥字第1120003267號-有關『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為辦理112年度藥害救濟業務之受託單位之公告,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9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400787號公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