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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公函共2件

發表於

衛疾字第1120006468號-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修正及確診者處置措施調整,自本(112)年3月20日(含)起之輕症COVID-19篩檢陽性民眾停止適用「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給付標準」,請惠予轉知院所相關人員及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衛食藥字第1120006597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111年度管制藥品實地稽核違規情形,請轉知所屬會員並督促會員加強管制藥品管理及應合理處方管制藥品,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