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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轉呈公函,共2件

發表於

衛疾字第1120011399號-檢送修訂之「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遠距醫療費用常見問與答」,請惠予轉知院所相關人員及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 查照。
 
衛醫字第1120011757號-轉知有關「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慢性病人無法返臺親自就醫代為陳述病情或代為領藥作業流程」及「疫情期間延長遠洋漁船及國際航線船舶出海船員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每次調劑之總用藥量至多為一百八十日」等2項措施,修訂實施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含)止,惠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配合辦理。